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》的通知
| 索 引 号: 11450000007565055T/2023-484125 | 效力状态: 有效 |
| 发文单位: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| 成文日期: 2023年10月23日 |
| 标 题: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》的通知 | |
| 发文字号:桂发改成本〔2023〕876 号 | 发布日期: 2023年11月03日 |
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》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发改委(局):
根据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 年第8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》 ( 桂发改收费规〔2021〕1224号)等有关规定,我委对2016年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》进行了修订,现将修订后的成本监审目录(见附件)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原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 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》(桂价成〔2016〕57号)同时废止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10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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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》.doc
解读
- 【一图速览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》政策解读